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枫木团乡村级民俗活动中心建设方案
来源:长铺乡 作者:枫木团乡政府 发布时间:2013-11-27 点击:6765次 字体:缩小 放大
    近年来,党中央对推进文化事业发展提出了一系列的重要部署和重要举措。少数民族文化是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,随着我县经济社会的发展,县委、县政府大力推进民俗文化发展,每年举办“四八”姑娘节。但是,我乡的民族文化却日益衰落,经济与兄弟民族乡镇的差距也越来越大。为了提高全乡广大人民群众的文化素质,提高人民群众的经济收入,加快建设“社会主义新农村”,枫木团苗族侗族乡决定在道口村修建村级民俗活动中心,用于发展少数民族文化。
    一、 项目建设目的
    1、 传承,弘扬民族文化
    2、 促进经济发展
    3、 促进民族团结
    4、 贯彻党中央精神
    二、 项目建设内容
    1、 建设民俗活动中心综合楼。以原村小为基础,进行整体装修。
    2、 配置必要的办公设施和用品。需配置的设施(设备):办公室,图书阅览室,演练厅,宣传栏等;需配置的办公用品:办公桌椅,计算机,影音设备等。
    3、 成立民俗表演队。
    三、 项目建设进度
    根据工程需要,成立建设项目管理机构,具体负责管理民俗活动中心建设项目。项目分三期实施:
  第一期:民俗活动中心主体工程
  实施时间:2013年元月至2013年6月
  第二期:购置内部设备,组建民俗表演队伍
  实施时间:2013年6月至2013年9月
    第三期:修建门楼、围场、篮球场、院内外绿化
    实施时间:2013年9月至2013年12月
    四、 项目建设资金预算及筹措
    枫木团苗族侗族乡道口村民俗活动中心建设项目共需资金68万元,其中
    ① 综合楼建设50万元,主要用于内外装修;
    ② 内部设施、设备13万元:电脑一台,办公桌椅4套档案柜2套,需资金2万元;演练厅影像设备、桌椅、阅览室配套设施需10万元,宣传栏需资金1万元;
    ③ 附属工程13万元,修门楼5万元,修围墙、厕所、观光台6万元,院内外绿化2万元;
    ④ 民俗表演队启动资金2万元。
    为确保项目建设能顺利完成,乡村两级将多方筹集资金,具体如下:
    1、 乡财政投入20万元;
    2、 村自筹资金20万元;
    3、 争取上级补助28万元。
  通过枫木团乡道口村民俗活动中心综合楼及配套设施项目的实施,有利于促进我乡民族大团结,有利于加快我乡“社会主义新农村”建设步伐,有利于传承和弘扬苗侗族悠久的历史文化。它的建设将会更大的推动我乡的民族文化朝着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。